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这个星球的灵人成群结队地到处走动,当聚集起来时,他们可以说形成一种球体。他们被主如此联结起来,以致他们行如一体,每个人的知识都与所有人共享,所有人的知识也与每个人共享,如在天堂那样。他们周游宇宙以获取事实知识,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显明:有一次,当他们似乎离我很远很远时,他们从那里与我说话,声称此时他们已聚集起来,正要到这个星系以外旅行,去往星空;他们知道在那里能找到诸如毫不关心世俗或肉体事物,只关心在它们之上的事物的那类灵人,他们想和这些人在一起。据说,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要去往哪里,而是在神性指引下被领到那些他们能获知诸如他们尚不知道,但符合他们早就拥有的知识的那类事的地方。还据说,他们不知道如何找到能与之联结起来的同伴,这也靠着神性指引实现。在天上,各种良善都被共享,因为天上的爱与他人共享自己的一切;这就是天使智慧和幸福的源头(AC 549-550, 1390-1391, 1399, 10130, 10723)。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549.天使的状态是这样:每个人都将自己的幸福快乐传给他人。因为来世有对一切情感和思维的一种交流和敏锐感知,以便每个人都将自己的喜乐传给所有人,所有人的喜乐传给每个人,这本质上使得每个人可以说都是所有人的中心。这就是天堂的形式。因此,构成主国度的人越多,幸福就越大,因为这幸福会随着人数增加而增长,这就是为何天堂的幸福难以形容。当每个人都爱他人胜过自己时,这种全体与个体,并个体与全体的交流就会存在。但如果谁都希望自己比别人好,自我之爱就会掌权。而自我之爱除了自我概念外,不会与他人分享自己的任何东西,而自我概念是极其肮脏的。一旦自我概念被察觉,这个人就立刻被逐出并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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